刘 奇
四、优胜的经营主体
小农长期以来占据主体地位是优胜劣汰的选择、历史的选择、规律的选择、农民的选择。古今中外的基本经验是以家庭经营为主体,中国搞过人民公社,苏联搞过集体农庄都失败了,历史反复证明除了家庭经营,其他方式是行不通的。更何况美国追求的是劳动力产出最大化,我们追求的是土地产出最大化,土地产出最大化需要的是精耕细作,是不讲价钱、不计报酬的团结协作,这一点只有以家庭为单元的小农才能做到。中国小农正从传统走向现代,中国传统农业的先发优势正重现生机,不施化肥,不用化学农药的有机农业只有小农才能做好。
中国现代的小农正与时俱进,脱胎换骨。一是已非自给自足,产品市场化。传统的小农经济虽然主要是自给自足,但是在历史上商品交换发生非常早。不如此,个体农户难以生存和发展。远在周代,城镇的标准规划中都必须包括市场,即在城中划出一井之地,指定为商品交易区,被称为“市井”。参加市场交易的商贩大多是小农户,他们身兼农夫与商人,利用剩余劳动时间从事副业,农忙时节是农夫,农闲时则化身行脚小贩,走街串巷售卖自己的商品。宋代的《东京梦华录》与《梦梁录》记载,当时的汴京和临安到处都是这种行脚小贩。这些兼业的商贩由于固定投资少,又充分利用家庭中的剩余劳力,成本非常低,他们处处显得比固定商铺更具有经济效率。专业的商贩只能远走他乡,从事长途运贩。中国有名的商帮,如徽商、晋商和甬商等,以及历史上著名的商人如陶朱公、王元宝和沈万三等都是从事远途运贩。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建立起计划经济,先后确立了统购统销和人民公社制度,农产品的流通被严格禁止,商业化和市场化被当作资本主义的尾巴而被“割掉”。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制带来了生产力的解放,农产品的产量实现了爆炸性的增长。农民获得了剩余农产品的享有权,“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为了交换这些剩余农产品,国家推动了农产品的市场化改革,农产品的商业化开始于蔬菜、水果、鱼类和畜产品等产品,后来又过渡到糖料、油料、棉花和粮食等国家战略性产品。商业化的范围如此之广,现代小农已经摒弃了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生产出来的东西已经不是自己用,产品已经全面实现市场化,即便在偏远的乡村,农民现在也参与到国家乃至国际的大市场浪潮中。有研究表明,我国农产品的市场化程度可以媲美美国,甚至在某些领域超越美国。市场化为专业化生产提供了可能,商业化和市场化带来的新收益,激活了小农的仿效心理,形成产业集群。农民最相信自己所见,最重视眼前利益,只要少数人通过某种产业发家致富后,其他农民就会“一拥而上”,在这种条件下,极易形成“潮涌现象”,呈现出“一组一品”“一村一品”的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格局。目前实行专业化的农村中,大多数是高附加值的肉禽鱼、蛋奶和蔬菜与水果的生产,这与我国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息息相关。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方式的改变,生活需求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农产品消费结构由8:1:1向4:3:3的转变,以粮食为主的消费型转到粮肉菜并重的消费型,这给小农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高附加值的农产品是“资本和劳动双密集”的农业。家庭作为一个充满弹性的生产单位,特别适合这种农业所需要的密集、频繁、不定时的劳动投入,既廉价也高效。另外,消费结构多元化要求小农不单要生产自己吃的粮食,还要生产别人消费的肉禽鱼、蛋奶和蔬菜与水果等,种养一体化的小农要把这些产品合并在一起生产,生产成本就会低得多,非常有利于实现范围经济、适度的规模经济。这种种养的多样化可以直接提升农民的收入,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了农业劳动力的需求并提高了农村的工资水平。
二是已非单枪匹马分散的个体,结盟组织化。是大农中的小农,犹如大园区中承包经营的小业主。在传统的小农经济中,大多数的农产品交易是在高于农户和村庄的标准市镇中完成的,农户生产但不消费的产品在这里销售,消费但不生产的产品在这里一般也能买到。小农户对小市场,生产对销售是基本吻合的。但是,今天农业生产在空间上是分散的,很难形成工商业部门那样的产业集群;在时间上,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作物一茬一茬的,动物是一栏一栏的,而农产品的消费是集中的和连续的。这样小农户和大市场就有了很大的矛盾。特别是在我国农户规模特别小的情况下,这个问题尤为突出。为了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的问题,目前一种模式是“公司+农户”,其中也包括了“公司+中介服务组织+农户”这种衍生形态。这种模式将农产品的产加销等各环节结合起来,实行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管理和一体化经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公司+农户”,是企业在种地,弊端正在显现。这种模式其实是昨天“公社+社员”的翻版,只不过“公社+社员”是政府与农民打交道,而“公司+农户”是企业与农民打交道而已。中国农业必须走“农户+农户”的路子,才是正途。发达国家普遍采用农民合作组织来实现农户和市场的对接。西欧国家,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占到市场销售总额的60%,丹麦的奶制品中90%由合作社生产,美国谷物合作社控制了60%的国内市场份额和40%的出口份额。在上世纪50年代初,我们为了解决小农户的问题,也开展了“农业合作化运动”,建立了农业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但是,这种合作社虽然名义上是集体的合作,但是本质上却是国家的控制,不过与国有企业不同的是,这种集体经济由“国家管制但却由农民承担管制后果”。今天,我们建立各种类型的合作社,力图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农民自愿参加,共同经营,民主管理,利益返还的合作原则建立。农民是合作社的主人,自己当家,自己分享利润。截至目前,全国农民合作社已达一百多万家,全国各级示范社已突破10万家,开展内部信用合作的合作社已有几万家。通过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后,可以连接起小农户与大市场,提供社会化服务,承担起农民组织、产业延伸、市场中介、分散风险和社会化服务等多种功能。特别是,组织化后的小农能够减少收入的波动和高额的交易成本,使得小农不至于为了保障家庭的粮食安全而退回到自给自足当中去,从而可以接受新的市场机会和采用新的技术来增加未来的收入,脱贫致富。
三是已非传统耕作方式,引入现代理念现代管理现代技术现代设施。在传统种植方式中,种子的改良主要是农民通过在田间试错的方式来实现的,最初个别突发奇想的农民以其认为有效的方式对原有的品种实施了粗糙的修改,如果出现了好收成,这个改良的品种耕作就会被其他农民模仿和学习。这样,新的改良品种就得以在整个区域中逐步扩散开来。新作物主要是从外部引进,但是速度却非常缓慢。在明代以前的1500年中,我们只引进了三种新作物:茶、高粱和亚洲棉花。在传统耕作的轮种中,南方耕作的主要是水稻,不过双季稻的耕作主要局限在广东、广西和福建等华南地区,气候、人力和肥料不足等因素造成了双季稻广泛推开的困难。在北方,双季耕作的实践主要是种冬小麦和玉米。而传统的肥料主要依靠的是人畜的粪便,以及从池塘、阴沟和河流挖出的淤泥,青草、豆类、稻草、根茎之类的植物茎干。在传统农具上,元代王祯的《农书》涉及的农具达105种,几乎包括了所有的传统农具和主要设施。靠着这种传统的耕作方式,耕地只占世界耕地的百分之七的中国养活了全世界四分之一的人口。
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可开垦处女地的消失和可灌溉土地增加的困难使得传统的耕作方式难以为继。中国小农应时而变,不断改变耕作方式,引入现代理念、现代管理、现代技术和现代设施等,改良品种已经不是靠自己艰辛漫长的摸索。现代的改良品种和新作物基本上都是由经过专业训练的科学家,利用生物和化学知识,在现代实验室中培育出来的。这种以科学为基础的农业比起以农民试错为基础的农业要有效率得多,并且也更高产高效。利用先进的杂交技术,袁隆平的超级稻第三期试验田亩产高达926.6公斤;得益于遗传工程技术,中国抗虫棉增产10%。有研究表明,农业技术的进步已经是我国农业生产力上升的主要驱动力和中国农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未来基于分子生物学和遗传工程的新技术将和传统的育种技术一起,成为今后几十年提高农业生产力的主要动力,为小农的现代化奠定必要的技术条件。
我们现在农药、化肥、除草剂的使用量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倍,面源污染特别严重。种地得要先养地,从而保持土壤的优质。现代小农正在积极探索养地之法。一是精准施肥,逐步减少化肥的使用,并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液体肥料在很多国家已广泛应用,美国液体肥料占全部肥料的55%,有3000多家液体配肥厂,英国、澳大利亚、法国、西班牙、罗马尼亚等国也大量用液体肥,以色列田间几乎百分百用液体肥。二是逐步使用生物肥料替代化学肥料。生物肥料与传统的化学肥料相比则具有保护生态,改良土壤,提高肥料利用率,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的作用,是一种环境友好型肥料。生物肥料的这些优势将会是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采用绿色和有机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正使现代小农发挥优势,大显身手。化肥农药对人的健康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已经受到广泛诟病,有机农业在全世界范围内正得到普遍青睐。不同于“泥土”,“土壤”是一种有限资源,每年翻耕使得土壤暴露在风雨侵蚀之下,使用化肥农药导致土壤退化严重。日本朝日绿源公司在山东莱阳租地,不施农药化肥,主打无公害农产品。由于不采用化学手段,亩产量仅为当地人所种田地的一半,一度成为当地一些人的笑柄。其实日本人并不傻,虽然莱阳土地肥沃,但经过化肥和农药的洗刷,土地已退化,种植之前先做土,他们不施肥、不打药、让土地“荒着”,就是要逐步恢复土壤的肥力,保持农地的可持续发展。这种绿色和有机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不但不“低智”,还带来了丰厚的回报,朝日绿源的牛奶每升定价22元,是国内牛奶价格的1.5倍,他们生产的草莓每公斤定价120元。现代小农正在吸纳这些采用绿色有机的、可持续的农耕方式。目前,全国各地普遍涌现出许多以生产有机农产品为主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小农户,发展势头强劲,产品十分畅销,效益大幅提高。
四是已非全部包揽生产各环节,适应社会化分工协作,引入专业服务组织。以往小农从种到收,所有的事情都会自己做,而现代小农引入了社会化服务,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类服务都有专业组织来做。这种外包作业是扩大农业经营规模的重要形式,也大大提高了机械设备的使用率。而这些大型机械设备,利用率越高,平摊下来的成本越低,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效应。引入社会化服务的另外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使得农业劳动变得轻型化。中国有8亿农民,但自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那些年富力强、文化素质稍高的农民都会选择进城谋求发展,数量庞大的农村青壮年涌入城市,农村劳动力日益呈现出老年化和女性化倾向。但是,老龄化和女性化其实并没有给我们的农业生产带来太大负面影响,其中的秘密就在于社会化服务的引入。社会化服务,像耕种和收割等,往往是节约劳动的技术设备,重活累活全由机器来做,留守的老人、小孩和妇女管理一亩三分地绰绰有余。也正因为这一原因,在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的情况下,我们的粮食产量还能够保持十二连增。这些年,社会化服务的成功范例就是农机跨区作业。每年“三夏”,全国大约50万台农民自购的联合收割机便自发地南下北上跨区作业,解决了全国80%以上的机械化收割问题。近些年,各地又创造了土地托管这种新的经营模式。农民可以进城打工,由当地一些给农业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组织来帮农民种地,农民付成本,托管组织只按照农民的要求搞服务,收获的粮食和农产品还是归农民所有。土地托管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明确双方的责任和风险,把农民和作业承担者之间的关系固定下来,更好地发挥了作业承担者的企业家才能,提高了经营效率,并分散了风险。
五是已非封闭保守,融入互联网、高科技,与时俱进,实现接二连三。传统农业只在一产中做文章,获得的收入极为有限。现代农业打破了一产的桎梏,实现了“接二连三”的华丽转身。现在的小农户也已经不再封闭保守,他们已经把新理念、新技术、新设备、新管理都引入农业经营全过程,并且实现了“接二连三”的三产融合发展。上世纪90年代,日本一位学者就已经提出要把农业建成第六次产业,即一二三产能融合发展的产业,来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缓解农业资源的匮乏和农业收入的高风险。要获得更高的农业效益,除了生产种植,农户更要获取设计、包装、加工、仓储、运输、销售、研发等后续产业链条中的高附加值,比如让农民建立直销店、农超对接,或让农民以产销量确股参与后续环节的分红。互联网这种高科技的兴起更是赋予了三产融合新的内涵。互联网利用全面的农业服务体系,让三产融合发展互为因果。互联网以价值链为纽带,把服务做到农业全产业链条的各个环节,上到大数据云计算、网络化金融、智能化管理、个性化生产,下到场景化营销、极致化体验、分享式传播、平台化沟通,等等,使全产业兴衰与共、成败一体,从而推进产业的整体协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建立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利用互联网经营农业的农民正呈井喷式增长。
六是已非只种自家土地,参与市场流转形成适度规模。在传统的小农经济中,“佃农”往往是贫农或者零散小农,可以说是大地主小佃农。明清时期的租佃制就非常普遍,自耕农的农田占农田总面积的比率不到一半,相当数量的土地是租给半自耕半佃农。受传统“耕者有其田”观念的影响,许多人对租佃制还是有一些误解,一谈到租佃就色变。这可能是由于过去地主的强势下,佃农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土地租佃的合约往往对地主有利,而对佃农不利造成的。如果把租佃关系纳入人人平等和公正严明的法治框架下,这个顾虑是应该消除的。事实上,现代经济学发现租佃制度的存在有其经济上的合理性,否则就无法解释这种制度的持久性和普遍性。在实践上,现代的小农已非仅仅耕种自家的土地,还参与土地租赁流转,小型家庭农场越来越多。目前,全国经营1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已达34万户。小农成为了地主,而大农成了佃户,小地主大佃农,这是前所未有的。小地主大佃农有许多优点,一是通过土地租赁,资金不多但有经营能力的农民可以获得经营农业的机会,实现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是,在目前我们土地如此细碎化的情况下,可以利用租赁的办法,扩大土地的经营规模,实现一定的规模经济,提高农业经营效率;三是,通过支付租金而不是购地款,大佃农可以节省下一部分资金,用于农业的投资,发展资本密集型的农业,提高农业经营的竞争力。新时代的小农可以通过小地主大佃农的方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经营效率,获得更高的收入。不过,土地的流转必须保持适度,不能盲目扩大。有两个重要的问题需要考虑,一是人地比例。在人地问题上世界有两类:人少地多,如美国3亿人,28亿亩耕地,人口比我国少10亿,而耕地比我国多近10亿亩,美国家庭农场平均3500亩;人多地少,如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中国大陆也是人多地少,所以土地只能适度规模,100个人的地给1人种,其余99人到哪里去,去干什么。二是,农村老龄人口生计问题。土地是农民赖于生存的最后保障,农民工在过了打工的年龄后,返乡务农还能有基本的生活保障。这些农村老龄人口,创业无门,打工无力,除了务农以外,别无他途,机会成本几乎为零。他们不会轻易流转土地,除非支付的租金高过农业净剩余和他的劳动报酬的总和,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些老龄农民即使每年产出扣除投入后所剩无几,还要继续务农,因为他还是获得了劳动的回报。农业的利润总体不高,“佃农”很难支付过高的租金,而我们政策层面上也没有各种奖金、年金和养老金来鼓励农民届龄退休,保障他们的晚年生活,如果强行流转土地,最终只会危及他们的利益,饥寒交困,老无所依,老无所养。因此,土地流转不可行政干预强迫,必须尊重农民意愿。
七是已非低产低效,实现高产高效。传统的精耕细作农业使得人口得以大量增长,但是靠天吃饭的农业发展缓慢与人口激增对农产品的过快需求形成不安全的社会矛盾。正如托尼在20世纪30年代指出的:“中国的农民就像踮起脚尖从水中露出鼻子,一个小小的涟漪就足以让他溺水身亡。”传统的小农低产低效有很多原因,一是,自然风险。气候、瘟疫、疾病和其他自然灾害给农业产量造成的不可预期的影响。不利的气候可以影响从播种到收割的各个阶段。二是,市场波动。传统农产品的收入弹性低,收入高的时候对农产品的需求并没有相应增加太多;同时,农产品的价格弹性低,当供给增加,农产品的价格反而下降得很厉害。因此,有时出现丰年,农民的收入反而下降。《汉书·食货志上》就描述了这种增产不增收的现象,“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三是,苛捐杂税。农业是传统经济的主体,各种财政的开支最终往往落在农民的头上,农民投入再生产的能力严重不足。更要命的是,虽然历朝历代总是试图减少农民的税收负担,但是每次税费改革后,都掉入黄宗羲定律,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又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黄宗羲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但是,现代的小农己非低产低效。如上所述,现代的小农粮食产量已经由传统的亩产一二百斤提高到一二千斤,增长十倍以上,同时,他们已经不只是生产谷物,而是更多生产高附加值的肉禽鱼、蔬菜与水果等产品。这些高附加值农产品的需求弹性非常高,居民的收入越高对其消费也越大,增产又增收。现代小农也不再是原子化的个体,组织化熨平了收入的波动风险。现代耕作方式的运用,使得更多质高价高的绿色有机产品被生产出来。三产的融合发展,增加了丰厚的非农收入。土地的适度流转和社会化服务则实现了规模的经济效益。现代的小农既高产又高效且高质。
小农是文化、制度和经济要素的复杂关系系统。只有把小农放在这个复杂系统的框架下,从我国历史发展的前后联系以及文化、环境和制度的约束中去分析和把握,才能理解小农主体地位和长盛不衰的原因,才不会盲目地“法苏”和“仿美”,邯郸学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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