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可持续消费成为新的消费趋势。
  • 太空探索的商业化为航天产业带来了新的增长点。
  •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智能城市规划成为热点议题。
  • 网络安全的挑战促使全球加强数据保护和隐私法规。
  • 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成为数字时代的重要议题。
  • 5G技术的推广为智能设备和物联网带来了新的机遇。
  • 自动化和机器人技术在提高制造业效率和安全性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 在线教育平台的兴起为传统教育模式带来了挑战和机遇。
  • 气候变化导致的极端天气事件频发,促使国际社会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
  •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跨文化交流和国际合作变得日益重要。
  • 5G技术的推广将为物联网和智能城市带来革命性的变化。
  • 自动化和机器人技术在制造业中的应用提高了生产效率和安全性。
  • 随着全球健康危机的持续,公共卫生体系的完善成为紧迫议题。
  •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可持续消费成为新的消费趋势。
  • 全球健康危机促使各国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和改革。
  • 数字化转型成为企业在疫情后恢复和增长的关键策略。
  • 社交媒体在社会运动和政治变革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 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应用为疾病诊断和治疗带来了新的希望。
  • 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成为全球能源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正在重塑全球零售和供应链管理。
  • 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成为全球环境政策的重点。
  • 生物技术在医药领域的应用带来了新的突破和挑战。
  • 自动化和机器人技术在制造业中的应用提高了生产效率和安全性。
  • 气候变化引发的极端天气事件促使国际社会加强减排承诺。
  • 自动化和机器人技术在制造业中的应用提高了生产效率和安全性。
  • 投贷联动:让银行真正发力供给侧改革

    投贷联动:让银行真正发力供给侧改革

    0

    郭 戎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出台重大科技创新战略的同时,一般都将配套推出“重量级”的金融支撑措施。2015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试点投贷联动”,引发高度关注。以股权投资收益补偿科技类贷款的高风险,激励银行更多地为创新型企业融资,成为科技金融工作的又一突破。2016年,银监会、科技部和人民银行批准国家开发银行等10家银行,在北京中关村等5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展开试点。鉴于政策的“能级”高、影响力大,要特别注意避免 “放宽政策=绩效提升”“投贷一一匹配即可产生效果”以及“投贷联动是银行开始混业经营”等观点可能导致的不良结果。只有准确、全面地把握“投贷联动”政策实质,才能够为供给侧改革注入量级可观的“优质”资金。据初步估算,未来10-20年“投贷联动”的直接效应及乘数效应可能带来近7万亿元的新增金融资产。

    高质量的“投贷联动”对供给侧改革意义重大

    如果把金融体系比作经济的“血液系统”,那么我国银行业承担着“造血”和绝大部分的“供血”功能。当前供给侧表现出的“病症”之一,是“投资”更多地体现了短期化的需求侧特点,而对供给侧提质增效发力不足。从流量看,我国2015年全社会融资总规模为15万亿元,其中与银行有关的融资额近14万亿元。从融资结构看,银行类资金占比虽然呈总体下降趋势,但依然达到87%(见下图)。

    18

    另据有关专家测算,2012年我国银行等间接性融资机构的存量资产占金融总资产的57%;美国只占14%;日本、德国分别为约30%和27%;印度、巴西也分别只占30%和31%。因此,我国银行作为融资供给的“主动脉”对实体经济走向十分关键,实施好“投贷联动”可以直接改善新兴产业部门的“供血状况”。

    未来10-20年间,“投贷联动”将为供给侧改革带来较大的融资“乘数”效应。2014年上市银行的核心资本额为6.1万亿元,以5%的比例估算共可提供3000亿元的长期股权资本;同年全部银行业总资产为170.3万亿元,按照10%的一级核心资本充足率(上市银行为12%)来估算,核心资本为17万亿元,并假设只有一半银行可以提取核心资本的5%开展“投贷联动”,则可提供约4000亿元的长期股权资本,相当于全国风险投资存量资本(截至2014年约为5200亿元)的80%左右。股权融资上升,将相应带动债权融资增加:按照1:1的“带动率”计算,可增加的资金总量为6000亿元-8000亿元。若所投资新兴增长点成长10倍,将引致约7万亿元的优质银行资产增加。当前我国贷款投向的短期化、重型化和消费化明显,中长期贷款增速下降,银行的贷款资产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钢铁、能源、交通、重化工业等产能或库存过剩的领域,系统性风险高垒。实施好“投贷联动”,不仅可以缓解新兴部门的资金供给制约,也将为银行打开“载入”新型资产的网络和通道,从而极大改善我国银行资产的形态和结构。

    特别要说明,上述乘数效果预测是以“投贷联动”达到实效为前提的;若此前提不成立,无效投资则可能反向生成大量劣质资产,造成严重后果。

    “投贷联动”的国际经验与国内现状

    1929年美国大股灾后,金融开始分业监管,银行不再从事一般性股权投资业务;并且,随着银行的支付清算、货币创造、信用中介等功能日益壮大,其贷款也不断向现金流稳定、有优质资产抵押和资金短期需求的企业倾斜。这一趋势客观上恶化了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为此,先后有两种解决方案:一是“投贷联动”1.0版:1958年美国《小企业投资法案》允许特定银行类机构以资本额的5%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但基金只能投资于符合法律界定的小企业。日本、德国等国的银行于1980年代后开始设立附属或关联的风险投资机构;2011年,英国多家银行联合设立股权投资基金(BGF基金)。二是“投贷联动”2.0版:“硅谷银行”向早前期科技企业贷款,要求企业提供未来股权的认购权利,作为对冲贷款风险的手段。

    我国科技投资和贷款联动的雏形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1988年国有银行正式开设科技贷款科目。二是2002年试点科技 “转贷款”,即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向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三是作为“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配套措施,政策性银行开办股权投资基金。例如,中国进出口银行设立“特别融资账户”,总规模已达数百亿元;国家开发银行获准以“软贷款”方式注资风险投资基金,之后成立股权投资平台,主导了千亿元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四是商业银行“迂回”介入:大中型银行一般借助境外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境内设立直投基金;有的经特批参与了重点产业发展基金;有的对基金投资企业提供配套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并购贷款等。还有的做法处于监管“灰色地带”:与VC/PE机构合作开展“贷款+认购股权证或股权代持”等业务。“投贷联动”主要特指商业银行股权业务准入的有条件放宽。

    阻碍“投贷联动”发挥应有作用的可能因素

    第一,由于认可与理解程度不高,早期的“准科技投贷结合”经历波折。如,有的地方不加区分将科技转贷平台视同城投平台,一并予以清理,削弱了经验的积累和传承。

    第二,银行系投资业务 “类贷款化”,有效供给严重不足。银行系股权业务不乏以“科技型”“新兴产业”等词汇冠名,但从最终服务对象、经营动机、行业领域、业务品种、风险承担和收益模式上看,总体与普通贷款差异不大,也与一般性股权投资基金差别不大,长期资金供给功能发挥有限。

    第三,一些业内机构忽略了“投贷联动”的高风险属性和政策含义。从当前业界的关注点看,一些业内人士以尽快大规模、深度和主动地开辟股权业务领域为出发点,简单地认为“投贷联动”就是金融综合化经营,或股权和贷款简单地“一一匹配”,忽略了高风险属性,以及作为创新政策的应有定位、目标和要求。

    第四,银行专业积累以及融入创新生态圈的能力是最大制约。国外“投贷联动”1.0版已积累50多年的经验;2.0版则凸显了硅谷银行将其经营深深植入创新生态之中的独特性。在我国,科技类贷款和投资所积累的理念、制度、经验、技能和专业人才传承情况不容乐观;银行内部协作能力和外部协同能力是“投贷联动”达到效果目标的最大短板。

    若干初步建议

    归根到底,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就是要打造增长新引擎,对资金供给“质”的要求高于对“量”的要求,银行作为融资主渠道能否真正发力至关重要;同时也要注意银行对金融安全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敏感性。应以构筑起社会资本流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大通道”为目标,树立起长远意识、精品意识和风险意识。为此建议:

    第一,在监管机制上进行系统安排,确保政策目标清晰且长期稳定,不走样、不变形。监管机制设计应明确政策边界、规则并体现科技创新特殊需要,明确“政策对价”:即允许银行突破现行法律法规,必要求其承担有“难度”的任务,可以理解为银行承担 “政策性业务”,而不能“挂羊头卖狗肉”,主要发达国家的经验也是如此。在试点确定的额度内切实做到允许探索、长期观察和包容失败,不断地、及时地进行政策评估、总结和优化。

    第二,银行涉足投资业务要量力而行,更要避免“投、贷”同质化。银行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申请参与试点;参与试点的,则须从眼光理念、业务领域、项目评估、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人才团队、激励考核、信息平台和文化习惯等方面入手,构建起真正不同于信贷业务和一般性投资业务的运营体系。

    第三,应开始推动投贷联动的“重心下沉”,更多发挥中小银行和银行专业化基层机构的作用。不断设计试点路径,不只重视在银行总行层面新设“大资金规模”的基金,也要最大限度地考虑利用已设立的“科技支行”或银行科技金融部门,以及优秀外部合作基金积累的人才、经验和理念等资源,择优改造为“小资金规模”的专业投资基金;在试点区域的选择上,继续沿着创新生态繁荣、创业投资密集的国家高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科技金融试点地区等区域进行部署。

    第四,“投”和“贷”之间需要建立严格的风险隔离机制。当前阶段应以做实做好“投贷联动”1.0版为重点;“投”和“贷”之间则以各自独立的风险控制和项目审核为主,不做硬性的投、贷一一匹配要求。受银行内外部经营现有条件所限,对推动2.0版本试点应更加精细和谨慎。

    第五,政府部门既要积极配合,也要力避“负激励”。在试点前期提供有力帮助是必要的,但像某些地区那样对银行科技贷款“从头到尾”、大包大揽,不仅无益而且有害。总之,“投贷联动”的终极目标是生成银行自主地和高水平地经营技术风险的业务模式。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Visits: 0

    评论被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