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洪才
现代金融体系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的第五部分“贯彻新发展理念,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明确指出,“要着力加快建设现代金融”,同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 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这些论述,为今后我国金融改革和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
首先,要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高度,来认识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金融改革发展。金融是国之重器,也是国民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要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着力强实抑虚。把握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位一体”的金融工作主题,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目的,把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作为核心目标,把深化金融改革作为根本动力,促进经济与金融的良性互动。
其次,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信贷适度增长和流动性基本稳定,改善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目前,我国货币政策正在从过去单独运用数量型政策工具,逐渐向同时使用数量型工具和价格型工具过渡, 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变。货币政策最终目标将转向以价格型政策工具为主,数量型政策工具为辅。要完善基准利率体系,逐步形成连续、光滑的国债收益率曲线,加快疏通货币传导机制。货币政策继续保持稳健,但要充分体现灵活性、前瞻性和针对性。要优化货币政策工具,避免单一工具过度使用,保证经济发展对货币的合理需求。加强宏观政策国际协调,与市场保持有效沟通。密切关注国内和国际两个方面影响,及时准确把握境内境外人民币需求,减少货币政策负面溢出效应。同时,不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体系,克服市场主体顺周期行为影响,有效阻止跨市场的风险传染。通过实施双支柱调控框架, 保持币值稳定和金融系统稳定。不断探索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相结合方式,完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引导和约束金融机构行为。特别要强化对跨境资金流动监控,完善因城施策的差别化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强“一行三会”及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
第三,稳步推进金融改革。注重金融改革的战略性、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发挥好政府监管部门的作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完善市场约束机制,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加强和改善政府宏观调控,健全市场规则,强化纪律性。优化金融机构体系,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增加债券交易品种,完善国债期限结构。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股权结构。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避免短视化行为。完善风险管理框架,强化风险内控机制建设,推动金融机构真实披露和及时处置风险资产。加强外部市场约束,增强会计、审计等机构自律性、公正性和专业化水平。优化金融结构,完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体系。坚持质量优先,引导金融业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促进融资便利化、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障风险可控。
第四,改善间接融资结构, 优化金融资源空间配置,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和民营金融机构。推动国有大银行实现战略转型。转变服务重心,深挖客户潜在需求。围绕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降低对“两高一剩”和“僵尸企业”贷款比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并购重组。加快产品创新,从传统单一的存贷汇、类授信产品和有形服务,转向提供适应产业跨界竞争的顾问式解决方案服务,满足客户资产负债管理、财富管理、资本运作、创新孵化、产业链组织和交易管理、行业解决方案、数据分析、信息技术服务等多样性金融服务需求。扩大资产证券化。提升银行国际竞争力。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先进技术成果, 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和物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在商业模式上,建设综合金融、产业协作服务平台,提高专业服务能力,提供行业针对性和客户适配性的个性化解决方案,支持产业链、金融服务链分工协作。建设适应市场需求和监管要求、具备灵活机制和协作能力的管理架构、快速反应和协同机制。培养一批专业化人才队伍,完善一体化的营销服务模式,建立高效决策协调机制、专业规划引领机制、正向考核激励机制和业务保障体系。在产品创新、内控管理、技术运用等方面加快与国际先进银行和监管标准接轨,实现转型升级。发展一批中小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与商业银行形成协作、协同和配套。
第五,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积极有序发展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通过培育风险投资(VC)、私募股权基金(PE), 捕捉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发展机会,培育上市公司。推动新三板市场制度创新。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推出国际板市场,提高上海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水平。丰富直接融资工具。发展项目收益债及可转换债券、永续票据等股债结合产品,推进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规范发展网络借贷。简化境内企业境外融资核准程序,扩大企业到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完善证券市场制度。稳步推进新股发行注册制,发挥市场供求作用,促使企业和投资者回归理性。对上市公司设置法定现金分红要求,引导价值投资。实施严格的退市制度。采取新老划断政策,历史原因引起经营亏损的,要求大股东注资,限期扭亏为盈;新上市企业符合退市条件的,实行直接退市制度。完善两融制度、期现交易制度、IPO制度、大股东减持制度、增发配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市场交易行为监管制度和违规惩戒制度。完善股市平准基金运作机制,维护市场平稳运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制衡大股东、庄家操纵股价及相互勾结的内幕交易行为,鼓励长线投资, 阻断银行信贷资金短期内涌入股市通道。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全面构筑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制度体系,保障其知情权、健全上市公司股东投票和表决机制、完善中小投资者赔偿制度。建立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效立法、司法和执法制度。
第六,促进保险业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的功能。“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是保险业的价值根基和方向指引。保险是现代金融重要支柱之一,保险市场稳定与健康直接关系金融安全乃至国家安全。近期,中国保监会陆续出台一系列文件,加强监管、维护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打击违法违规,整治市场乱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弥补监管短板, 构建严密有效保险监管体系。要坚决筑牢风险防控防线,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坚持“保监会姓监”,强化保险监管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积极化解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筑牢风险防线、守住风险底线,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保险资管机构要坚持服务保险主业的方向不动摇,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为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多元投资发挥主力军作用。
第七,支持经济发展新动能培育,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创新驱动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双创”支撑就业等的金融支持。做好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建设的金融服务。改进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科技、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和创业群体的金融服务。发挥VC、PE、创业板市场和区域股权资本市场对创业企业和高成长企业的金融支持作用。加大对居民生活服务的信贷支持,大力发展消费金融,深挖各类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高适配性的金融服务,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加快建设普惠金融体系,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金融服务,尤其要关注农村地区、城乡贫困群体、微小企业,改善对农民、农户的小额信贷服务。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支持,推进金融精准扶贫,鼓励发展绿色金融。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发展金融科技,支持利用互联网平台拓展金融新业务。
第八,扩大金融开放,稳步推进资本账户开放,加快人民币国际化。坚持自主、有序、平等、安全的方针,稳步扩大金融业的双向开放。逐步扩大外汇市场参与机构类型,拓宽市场深度和广度。有序推进境内人民币利率、汇率与境外利率、汇率接轨。适当扩大债券市场参与主体范围。吸收国际开发金融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进入上海银行间市场。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监管,抑制短期资本跨境频繁流动。完善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改进外债和跨境资金流动管理。加强上海和香港金融市场的合作。鼓励经贸伙伴使用人民币结算,在全球范围内扩大金融机构布点,形成离岸人民币市场网络,扩大人民币直接交易货币种类,加快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枢纽建设,发挥香港作为人民币离岸业务“一传手”角色, 同时发挥新加坡、悉尼、首尔、台北、伦敦、法兰克福、多伦多等“二传手”作用。做大熊猫债券市场规模,完善海外人民币支付结算体系,发挥中央银行主导作用,利用东道国银行体系,包括信用卡和互联网手段,促进人民币在国际市场广泛流通。建立强大的开放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动人民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第九,加强金融监管,补齐监管协调短板,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要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推动经济“去杠杆”,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处理好“稳增长、调结构、控总量”的关系。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处置好“僵尸企业”。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坚决整治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严格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主体责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金融法治体系。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功能监管,更加重视行为监管。筑牢市场准入、早期干预和处置退出三道防线,把好风险防控的一道关,健全金融风险责任担当机制,切实保障金融市场稳健运行,有效处置金融风险点,防范道德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增强金融监管协调的权威性、有效性,强化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对金融业务实施监管全覆盖,及时有效识别和化解风险,整治金融乱象。坚持中央统一规则,压实地方监管责任,加强金融监管问责。加强对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的法治、信用、人才和政治保障, 创造优良的金融生态环境。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发挥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强化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落实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强化监管问责。
第十,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国有金融机构领导人要增强党的意识, 党的领导要与国有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相结合,促进形成良好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要增强党领导金融工作能力,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加强金融知识学习,加快建设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
总之,习近平总书记的十九大报告是新时代引领全党全国人民创造新辉煌的战略纲领,也是新时代引领金融改革发展取得新成就的行动指南。我们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新发展机遇,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加快建设现代金融体系,谱写金融改革发展的新篇章。
作者为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总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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