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国学
第三方市场合作,是在我“一带一路”建设进入实施阶段后出现的一种新型合作模式。尽管这种合作在我与其他国家之间已有先例, 但中日之间的第三方市场合作有其特殊性的一面,尽管起步较晚,但前景广阔、意义重大。稳步推动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不断深入,不仅会对中日两国的双边关系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还会对周边国家、亚太地区乃至全球的经济结构产生深远影响,也会对我们的“一带一路”建设顺利推进大有裨益。有鉴于此,中日两国政府有必要从长远考虑,尽早搭建起成熟、稳定、长效的合作机制,使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不断深入、行稳致远。
充分发挥中国企业优势,为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开辟广阔的国际市场
众所周知,第三方市场国家大多为发展中国家,其国内的市场经济体系、法律体系以及营商环境等情况很复杂,这导致很多国家的企业不愿意或者根本就没有能力来承担第三方市场上的投资风险。而中国是一个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家,在开辟第三方市场上,除了具有高效的决策机制优势外,还具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优势、雄厚的经济财力优势、全产业链的设备生产制造技术以及管理优势,中国的地理位置也具有向四周辐射的区位优势。正是由于这些优势的存在,使得中国企业拥有全球无与伦比的市场开拓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尽管中国除了拥有大型的国有企业外, 也有众多的民营企业和私人企业, 但与中国大型国有企业相比,尚缺乏足够的风险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国有企业就成为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中的中坚力量,而民营企业则在国企的项目框架下参与其中。这不仅是因为,中国国有企业体量大、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强,更因为国有企业更能代表中国的国家行为、能够更好地履行国家赋予的“亲诚惠容”的国际责任和新时代中国的外交理念。
从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来看,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到底选择何种进入模式,必须结合本国企业的全球发展战略以及企业拥有的资源条件, 针对不同的目标市场环境来综合考虑。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不仅是中日两国政府合力推动的结果,也是第三方市场国家的政策性行为。对于第三方市场国家来说,对中国国有企业的信任基本上就等同于对中国国家的信任,这是世界其他国家与企业都很难达到的。目前,中国是全球工业门类最齐全的国家, 处于全球产业链的核心,但就工业化发展水平来讲,很多产业领域还有待提升。而发达国家拥有先进技术和装备,但由于产能不足、劳动力成本过高而无法有效开发第三方市场。与此同时,很多第三方市场国家又苦于缺乏技术和资金,无力提升本国经济水平。在这种背景下,中国成了连接发达国家和第三方市场国家的“天然桥梁”。中日在第三方市场上开展合作,不仅能体现中国的制度特色、发挥中国国有企业优势,也是最符合中日两国及第三方市场国家的经济和发展利益的一种合作模式。
坚持企业主体地位,完善企业在第三方市场合作中的基础性工作
第三方市场合作,最终要通过企业合作来完成。中国希望中日两国企业间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 按照市场规则、国际通行准则,进行真诚的合作,就应在坚持企业参与第三方市场合作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尽快完善企业合作有关框架、文本、标准、责任及项目领域的基础性工作。
鉴于第三方市场合作这种模式尚属一个新生事物,企业间的项目合作要本着从最容易合作的领域、双方都关心的领域、最能体现两国企业优势互补与特点的领域入手。重在打造强强联合的成功范式,为今后开展更加深入、更广范围的合作打牢基础、增强互信。很显然, 当前国际经济贸易格局正在进行新一轮的重组和变革。贸易与投资的各项规则将在各个区域层面确立后向全球扩展。在以发达国家试图为未来国际经贸发展立下“新规矩” 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不可能缺席。因此,只有更多参与形成和采纳区域或国际标准,才能更好地应对这场变革,才能更好地参与全球竞争,并在经济全球化重塑中分享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在第三方市场合作中,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无疑将成为中日在第三方市场合作的重点领域。尽管中日企业合作能使中国的市场拓展能力、装备制造业基础、劳动力成本优势与日本先进的管理经验、工程技术等相结合,建立起以项目实施为核心、“直接投资+对外贸易+融资合作”的新型合作模式。但大型基建项目所需投资额巨大,建设周期长,同时也面临金融、社会和安全上的各种风险。对于中国国有企业参加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日本是应该给予理解和支持的。因为, 作为日本政府的一项经济政策,始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日本政府开发援助计划(ODA)就是日本企业承担对外援助的同时,也有长远的政治外交考虑,甚至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日本外交政策与经济发展战略的反映。直到20世纪90年代日本经济状况急剧恶化,以及亚洲金融危机发生才开始压缩政府开发援助的金额而决定转为主要向民间企业提供担保。2009年,日本的日立制作所和美国联手竞标阿联酋的核电站项目,却败给了没有投标经验的韩国电力公司。从此日本政府重新认识ODA的重要性,重视企业海外竞争中的政府作用。安倍内阁在对待海外基建市场问题上则大力推动“官民合作”,并于2015年5月宣布要积极利用亚洲开发银行和日本政府开发援助等资金,力争在今后5年对亚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能达到1100亿美元。
不难看出,日本的ODA政策, 在战后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特征和进入国际市场的模式。如今日本倡导的“官民合作”与中国的“国企带动民企”的“走出去”在政策上有异曲同工之妙。而中国国有企业与日本企业在参与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上的一些技术性问题, 相信一定会通过两国政府主导搭建的交流平台和磋商机制的努力而实现有效对接。
夯实民间基础, 创新合作理念,坚定不移地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我们知道,日本是很早就发现“丝绸之路”商机的国家之一。冷战结束后,在欧洲联盟委员会提出复兴“欧洲—亚洲交通走廊方案” 后,日本就对此作出了积极反应, 并于1997年提出了一整套“丝绸之路外交”方案。这要比美国提出的“新丝绸之路计划”(1999年)以及由俄罗斯、印度、伊朗三国发起的“北南走廊计划”(2000年)都要早、都要迅速。2013年在中国正式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在如何对待中国的“一带一路”问题上,就在日本朝野引发了一场不小的争论。今天,中日能够达成共识并在第三方市场开展合作,既说明日本已经意识到我国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上的坚定信心,也看到了“一带一路”倡议在国际上也得到了广泛支持并初见成效,由此才做出这个政策选择。
我们应该看到,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能否顺利开展、能否取得预期的成效,除了两国政府、经企界的共同努力外,还有赖于中日两国人民的广泛支持。长期以来,日本社会对中国古代丝绸之路就有着浓厚的兴趣,其难以割舍的“丝路情怀”以及对“丝绸之路文化”的热衷程度,丝毫不亚于中国,更是远甚于其他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文坛巨匠井上靖先生先后出版了《敦煌》《楼兰》以及《丝绸之路诗集》等历史文学作品,均在日本文化界引起巨大反响并荣获多项大奖。1980年中日合拍的纪录片《丝绸之路》不仅在中日两国国内外引起过不同寻常的反响,更是把“丝绸之路”文化推向全世界。现在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日本,史学界都有很多学者认为, 中国“丝绸之路”的东方终点就是日本比京都还要古老、被日本国民称为“精神故乡”的古都奈良(平城京)。甚至有学者考证:如在“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之间寻找一个最恰当的交汇点, 那当数日本奈良正仓院。
2019年,日本明仁天皇正式退位,日本进入了令和时代。同年,日本政府和日本央行宣布对现在流通的日元纸币进行改版,其中最大面值头像由原来的福泽渝吉更换为涩泽荣一。日本政府以新天皇继位为契机更换纸币图案,除了考虑传统的防伪技术升级目的之外,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刺激日本经济”。而涩泽荣一先生是日本近代的大实业家,拥有“日本企业之父”“日本金融之王”“日本近代经济的领路人”“日本资本主义之父”“日本近代实业界之父”等多项桂冠。涩泽荣一崇尚儒学,认为用《论语》的仁义道德来经商才是致富的根源, 富裕才能持久下去,任何商业和经营,如果不以仁义和道德为基础,都将是短命的。因此他也是将《论语》作为第一经营哲学的人,“一手《论语》,一手算盘”是他告诫自己也告诫所有经商者的经典名言。他在《论语和算盘》一书中,总结自己的成功经验就是既讲精打细算赚钱之术,也讲儒家的忠恕之道。
不难发现,推动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在两国国内都有着广泛的民间基础,这是值得呵护的宝贵财产。涩泽荣一先生所恪守的“仁义道德”经商理论与中国传统文化以及“古丝绸之路”上所倡导的“义利合一”的商业精神其实是一致的。事实正如习近平主席在不久前对希腊进行国事访问期间参观中远海运比雷埃夫斯港项目时所说:“中国在对外交往中秉持正确义利观,既讲利,又讲义”,“中国倡议的‘一带一路’不是口号和传说,而是成功的实践和精彩的现实”。
回顾新世纪以来20年,伴随日本政局的长期不稳,中日关系一直起伏动荡。特别是自2012年日本推行“购岛”闹剧以来一直不睦,但政治关系并没有影响两国人民的频繁交往。如今中日两国政府均以积极的态度来推动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一方面不得不承认两国政府所具有的大局意识,另一方面也有来自日本社会各界难以割舍的“丝路情结”所产生的巨大动力。因此, 对中国政府来讲,我们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用“一带一路”建设上取得的丰硕成果来深化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
妥善应对第三方市场合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当然,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到目前为止日本是少数几个没有参与 “一带一路”的主要经济体之一,在签署第三方市场合作及有关合作项目中也未提及“一带一路”一词。中日能够在第三方市场开展合作,是我“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很多内外因素在日本国内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 也很有可能在今后的合作中随着一些内外因素的变化而出现波折。
一是谨防日本右翼势力的干扰和阻挠。客观地讲,在正常状态下,日本企业大都会遵守合同、注重信用的。但这不能排除在双方企业合作进程中受到一些来自日本国内以及外部因素的干扰。特别是, 随着合作程度的不断深入,日本国内的各种势力也很可能会不失时机地利用企业合作关系“做文章”, 借机搞一些“小动作”。为此,中日两国政府与民间企业都应继续坚持从大局着手,妥善应对第三方市场合作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性干扰因素,共同维护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稳步推进。
二是美国因素对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影响。我们要看到,日本目前的对外政策是以对美关系作为基础的,美国仍然是影响中日关系的主要外部因素。因此,切不可低估日美关系对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影响。但是,对中日两国来说,日美同盟和中日关系并不是零和关系,只要日美同盟不危害中国安全利益,中日关系完全可以与日美同盟双头并进。
而在经济领域,当前国际上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潮流的盛行,对全球贸易体系造成了严重破坏,不仅中国受到影响,日本企业的供应链同样不能幸免。对此,中国和日本在应对这一问题上有着共同利益。在新的全球贸易体系尚未形成之前,中日在“10+3”以及“中日韩”等框架下的区域性贸易协定将发挥更大的作用。正因如此,我们需关注在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进程中的美国因素。
第三,妥善应对第三方市场出现的问题。一方面,我们应该认识到,无论是“一带一路”建设,还是中日企业在第三方市场的合作, 都是以跨国公司的形式来开展海外业务的。而“一带一路”沿线和第三方市场国家大都有过殖民地的历史,对二战前跨国公司的不良行为还记忆犹存。如果因跨国企业及其员工的不当行为引发当地政府或民众的强烈不满,就可能衍生出威胁跨国公司经营的种种风险。如国内政治风险、社会治安风险、商业环境风险、法律风险等。客观地讲,二战后日本通过多年实施ODA项目,其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特别是东南亚国家已经打下较深的民意基础。因此,应自觉地规范并约束中国企业及员工在海外的行为,才能在第三方市场合作中与日方企业实现无缝对接。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意义重大,不仅能够为中国与其他国家的未来合作建立一个“新型模板”,也促进着中日未来的双边经贸关系由竞争转向合作,增进两国政治互信,推动中日关系进入良性发展轨道。除此之外,第三方市场合作是中国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的创新举措,可有效解决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发展低迷等问题,也有助于高效配置全球资源、重塑全球分工体系、推动全球治理体系革新,将各方利益紧密联结,形成真正的命运共同体。但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中日毕竟是两个同处亚洲的强国, 两国关系的影响范围不仅局限于双边层面,也会对周边国家、亚太地区乃至全球的政治、安全及经济结构产生深远影响。中日两国政府及其企业,都需从大局出发,理性客观、科学务实地推动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有效管控一些突发的不利因素对第三方市场合作进程的影响。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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